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服务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晋中分行财务会计部积极与涉及服务收费部门经理进行沟通,落实自查工作。各部门对业务收费、 “四有”原则、 “七不准、四公开”和执行减免服务收费等事项进行了梳理。一是所属各网点领回的新服务价目表已全部更换,并按要求要营业网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二是“七不准、四公开” 宣专页面张贴于各网点大厅内,自查无污损,投诉电话向客户公示,配备投诉记录本,未发现应解决未解决事项。三是涉企收费协议的签署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服务过程符合“有需求、有协议、有服务、有记录”规定,所服务内容 “项目实”、“服务实”、“管理实”,服务与收费质价相宜。四是合规收费、公开透明,无虚假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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