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工行唐山分行从完善机制角度出发,制定修订多个制度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一是梳理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的通知》,整理汇编工行有关规定,重申在廉洁自律、业务接待、业务宣传费使用、车辆管理、办公用房、婚丧喜庆事宜、会议公文等方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解决标准分散、查找困难等问题,促进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二是在支行推行《落实“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台帐》,促使各党总支(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管理要求,加强联系点支行管理,促进以点带面解决支行实际困难。
四是出台《违纪违法案件重点监控(关注)行管理实施细则》,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案件风险较大的支行进行指导、帮扶并督促其整改。
五是在认真学习信访举报和惩戒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研议工作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基础上,梳理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和《纪检监察惩戒审理工作流程》,使信访、审理工作更加简约顺畅,操作性更强。
六是设立了党纪政纪处分审理委员会,在市行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唐山分行党政纪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明确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审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执行等,按照实事求是、错罚相当、民主集中和回避的原则履行集体审议职责,完善执纪问责工作机制。
七是根据省行《关于建立员工违规违纪情况月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制定《唐山分行员工违规违纪情况月度报告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报送时间、报送内容、责任分工、报送要求,提高统计报送的操作性,及时全面掌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及处理情况。
八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向市行纪委述责述廉机制,纪委委员每年向市行纪委述责述廉,支行内控监察员和机关本部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每半年向市行纪委述廉述责,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履职,强化纪委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