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分行纪委坚持做好对新任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任职廉洁谈话”关,在严格落实省行任前听取纪委意见、任职廉洁谈话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干部任职进行廉洁谈话工作,做到纪委意见“凡提必听”、“新提干部任职必谈”,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把住选人用人廉洁关口。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办法》,市行党委切实履行党内监督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对拟提拔干部在任前提请纪委,严格审核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情况,做到纪委意见“凡提必听”,纪委如实反馈审核情况,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二是根据省行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任职廉洁谈话实施方案,制定娄底分行实施细则,对廉洁谈话对象、内容、方式、组织实施等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规党纪“两学一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提升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等多个方面,同时要求被谈话对象针对谈话内容作出表态,并填写《领导干部任职廉洁谈话登记表》,谈话登记表由市行纪检监察部存档。 今年以来,娄底分行对新提拔的6名干部,严格按照任前听取纪委意见、任职进行廉洁谈话制度,进行了政治廉洁把关,守住干部选拔廉洁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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