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小企业贷款存续期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工行大同分行在推进小企业贷款存续期管理过程中,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层次手段,更加注重管理的精细化,从五个层面加强持续监控,取得了实效。
一是加强对融资客户经营状况的持续监控。持续关注客户经营活动变化,了解客户是否陷入停产、半停产,经营战略是否出现转变,是否过度扩张或偏离主业扩张,重大投资或重大项目是否出现变化等;客户经营能力是否发生变化,如客户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等;客户管理能力是否发生变化,如客户的组织架构、控股股东、高级管理层是否发生变化等;客户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变化,如客户经营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汇率等是否发生变化等。
二是加强对融资客户资金流向的持续监控。客户在我行资金归集是否异常或发生变化,如客户销售归行额、销售归行率、平均存贷比等销售归集情况等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客户在我行回笼的销售收入与我行贷款占比匹配度是否出现重大变化等;客户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如客户资金是否流入股票账户、房地产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禁入或敏感领域,是否存在资金频繁或大额划转至个人或其他公司账户等。
三是加强对融资客户关联风险的持续监控。客户关联关系是否出现变化,如客户是否通过对外投资等形成新的关联关系,客户控制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与其他企业形成关联关系等;客户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资金风险,如客户与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流向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关联企业占用客户资金的情况,客户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与关联交易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套取我行融资情况等。
四是加强对融资客户突发风险的持续监控。客户是否发生财务突发事件,如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发生严重资产损失,企业发生或预计发生严重亏损,企业对外投资或交易发生重大损失,客户融资担保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须对外承担重大担保责任,客户提供重大虚假财务资料等;客户是否发生经营突发事件,如企业经营或投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被国家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查处或被媒体曝光,客户产品或服务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客户面临重大诉讼,客户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等;客户是否发生管理者突发事件,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非正常死亡、失踪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国家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查处等;客户是否发生外部突发事件,如对客户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五是加强对融资客户环保风险的持续监控。客户是否出现环保合规风险,如客户是否存在被环保部门给予依法关闭取缔、吊销许可证、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等各类处罚,客户是否属于各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或通报处罚的环境违法客户等;客户是否存在环保社会风险,如客户是否存在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直排等事实或公众反映强烈、在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