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工行盐城分行精心周密的安排,统筹部署,全行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提高活动成效,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深入开展,该行成立由分管行长为组长、信贷与投资管理部牵头,办公室、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中心、机构部、渠道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下发《活动通知》,提出活动要求,共同组织推动全行2017 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各支行落实活动牵头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及人民银行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细化活动内容,积极筹备,周密策划,提出活动具体要求和活动目标,确保全行员工参与积极性、宣教覆盖面、受众客户量,有效推动本次活动的健康开展。 注重活动实效,不走过场、不铺张浪费。“3.15”期间各行保证投诉受理、处理渠道畅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二、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下发活动通知,明确活动内容,提出活动要求。二是各行组织人员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关于在2017 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盐银办〔2017〕9 号),为对外宣传备好课。
三是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编制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2017)》,精心制作宣传拆页,第一时间下发给各行。
四是各行做好电子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性,保证各营业网点电子门楣、跑马屏、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标语宣传。各网点宣传专区宣传资料的上架,宣传横幅的定制。
三、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主题宣传。
本次活动主要以支行为单位开展宣传,与金融服务紧密结合,以各营业网点为前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骨干力量,通过摆摊设点、网点、微信宣传等多种形式。各行活动丰富多彩,达到了宣传目的。
3月5日,东台支行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雷锋青年志愿者”、“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7日在营业部门前,开展“权利·责任·风险”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摊位,接受现场咨询、主动宣讲金融知识、开展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风险教育。活动现场,员工通过发放“支付安全业务知识”、“抑制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折页,向市民普及支付安全知识,宣传介绍借记卡和信用卡知识,着重介绍我行特色信用卡产品,包括逸贷卡、多币种卡、货币基金卡等产品。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为广大居民消费者答疑解惑,并通过产品现场演示、现场问答、小礼品赠送等各形式掀起活动高潮。
3月5日,亭湖支行在分管行长的带领下,结合3.5学雷锋纪念日,组织相关人员走向街头、社区、商铺,开展“学雷锋 3.15宣传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培养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好评。
3月6日,滨海支行积极参加当地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相关人员与其他专业银行一起在人民银行门口摆摊设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普及金融知识,培养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好评。
3月13日,工行大丰支行组织青年员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置宣传台,向金融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金融消费保护知识,重点宣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盐城市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公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等,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遇到金融纠纷时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阜宁支行在利用网点的LED显示屏,传递宣传信息的同时,根据各网点分布区域和客户特点,选择适合自已的宣传方式,在社区、人员密集地段、人民商场等设点宣传。全行员工还利用微信宣传覆盖面广、力度大的特点,以写字晒图等形式,进行线上宣传,扩大宣传面,有效提高消费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赢得赞誉。
3月14日,开发区支行组织相关人员在“阳光康居园”设点,向周边群众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旨在宣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盐城市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公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等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全行服务品质,履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树立我行良好服务形象,构建和谐的银行与消费者关系。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了消费者提出的疑难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对该行给予了好评。
3月15日,时值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工行响水行行长、分管行长带领公司部、个金部、综合部及营业网点相关人员,一早来到响水繁华地段,搭宣传台、挪横幅、摆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使金融消费者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把握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地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及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益。
3月16日,大丰支行组织人员,参加了由当地人民银行,组织牵头的盐城市2017年“3.15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现场签订《江苏省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公约》,重点宣传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盐城市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公约》、《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等,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履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了我行良好社会形象。
四、及时报道宣传动态。
该行12家支行57个网点都积极参与了活动,集中宣传18场次,参与员工达220余人,受教育人群2.5万人,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报活动简讯8篇,媒体报道2篇,通过本次活动,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使金融消费者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把握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地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