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迎接“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工行盐城阜宁支行开展了以“保障消费者基本权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进一步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
领导重视,认真部署。该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宣传要求,将3·15系列活动与金融服务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各个营业网点认真落实宣传内容,通过统一在营业厅填单台、咨询台摆放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宣传海报,货币反假手册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利用客户前来咨询办理理财、银行卡、储蓄存款的时间,合理有效地向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同时利用业网点的LED显示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向客户普及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全面提升活动对外宣传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线上线下,广为宣传。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同步传播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使之能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不被一些胡吹乱侃的广告牵着鼻子走。首先该行根据各网点分布区域和客户特点,积极将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带出银行网点,以传单、海报形式、设摊进行宣传,深入各大社区、繁华街区、人民商场,有效提高公众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行内员工通过微信以写字晒图形式扩散达到宣传目的,微信宣传覆盖面广、力度大,能更加高效让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此外,为保证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巩固宣传成效,该行还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力度进行这方面的知识普及,树立我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形象,不断提高我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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