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工行盐城大丰支行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信息保护等多项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该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门成立由支行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明确综合管理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确保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能够有效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向金融消费者准确披露该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特点、风险等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保护,防范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该行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安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要求全体员工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和向他人出售或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客户金融信息,严防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四是加强售后服务,完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该行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指定服务办专人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对客户的直接投诉或“客户之声系统”转发的工单,根据事件重要性程度、我行过错大小,以及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和不良后果等综合考虑,分别处置对待,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有效防控和化解投诉相关风险。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预防为先、教育为主”的原则,该行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将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消费者投诉受理及处理流程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