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根据上级行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市分行纪委工作要求,唐山分行组织全行党员全面学习和落实《中国工商银行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暂行)》与《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和党员遵章守纪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党和从严治行的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党纪依据。该行要求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抓好落实。一是明确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对本次学习工作负总责,纪检委员负监督责任,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总行《办法》,做到熟悉我行党内问责情形,了解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内容,为严肃问责奠定基础。二是参加学习的党员实行签到制,未参加学习的党员要说明原因、制定补课计划,做到不漏一人。三是充分运用多种党内问责方式,各支行党总支(支部)要灵活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方式,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四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一级支行、市行党委组织部建立《落实“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台账》,开展工作提示、廉洁谈话、提醒、告诫、诫勉等工作时,要有记录,工作结束后,要登记《台账》,每半年总结上报专题报告。
同时,在全行开展“学规定 守纪律 防风险保安全 促发展”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全行各级领导带头学习,通过行务会、专题会等形式,组织管理人员先行学习《处理规定》及其问答,了解和掌握新修订规定中处理种类、方式、后果、情节界定、量纪标准、责任追究层级等内容以及具体条款的变化,带头遵章守纪,带动员工自觉、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活动中。二是按照员工岗位分工,本着“什么岗位学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分类组织员工进行学习,使员工学有重点,做到熟知本岗位“负面清单”,从而提高遵规守纪、规范操作、恪尽职守的自觉性。三是做到全员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退出管理类人员、长休人员、内退人员,要做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培训到人。加强检查督导,对未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醒全体党员和员工“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哪些是高压线、做了有什么后果”,引导全体党员和员工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增强依法合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提神、明目、醒脑,有效防范和消除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事故隐患,促进全行党建和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