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工行淮安分行加强对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的过程监督,通过招聘现场监督、民主考察测评、任前征求意见、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从源头上预防纠正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严格按照选拔规定选人用人。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该行坚持规范流程、明确规则,任用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干部,重用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二是坚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三是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行根据管理岗位缺员情况,向全行公开选拔聘用管理人员的原则、资格和条件,在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组织笔试、面试。
严格按照选拔程序选人用人。坚持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的原则,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聘用管理人员,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特别是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做到先审后任。认真落实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在考察过程中,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根据上级行通知精神,该行出台了《市分行管理人员任职前听取市分行纪委意见实施办法》,对新提拔担任市分行管理人员、市分行管理人员提拔职务或提高职级及其他有必要听取市分行纪委意见的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向市分行监察室发送听取意见的函件,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要求。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对管理人员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落实“凡提必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检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落实任前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该行新提任了21名部门(支行)管理人员,其中:3名同志走上了正职管理岗位、13名同志走上副职管理岗位、5名同志走上助理层级管理岗位。对新提任的管理人员,严把政治关、品德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落实任前谈话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提升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