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行宿迁分行抢抓全省司法改革推动司法系统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带来重新洗牌的契机,迅速启动服务司法改革公关营销流程,抓早抓实措施落实,在各金融机构中独家投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管理系统,成功开立市中院执行款专户。
2016年省行司法改革金融服务座谈会后,该行高度重视并迅速召开全行法院专项营销会议,详细分析了在全市法院业务市场中的现状,分享了省分行通过法院费款系统项目合作,成为省高院执行款代收唯一指定银行的成功案例,以及省内兄弟行与当地法院的合作现状等,尤其是省高院明确法院费(诉讼费)款(执行款)管理系统对接银行为工行,工行是目前业务资格最全的银行,这一优势是他行无法比拟的重大利好等讯息,为全行下一步法院专项营销增强了必胜的信心。
为确保营销工作顺利进行,该行成立了由一把手行领导任组长,分管行领导任副组长,公司业务部、信息科技部、个人金融业务部等为成员的法院专项营销小组,具体工作由公司业务部牵头负责,其他各部门相互配合,同时要求各基层行一把手行长挂帅,亲自参与营销工作。针对我行与法院的合作现状,瞄准资金量大、贡献度高的执行款专户作为营销目标,前期无合作的,要实现零突破,已经有合作的要扩大营销成果,努力实现全行法院费执行款营销全覆盖。
为了提升营销的成功率,该行由一把手行长亲自带队,特别邀请省行机构部的业务专家,以及第三方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市法院包括分管院领导、财务、后勤、装备等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我行的费款管理系统业务培训、讲解,重点围绕法院执行款缴款、退费、对账等,以我行的“收款管家”产品为载体,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的模式,有效帮助解决诸多问题,引起客户极大兴趣。双方还围绕具体的操作流程互动交流,特别是目前工行是唯一费款管理系统、非税收缴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业务资格银行的事实,以及省高院执行款、扬州中院的执行款、诉讼费、南京中院的诉讼费等系统投产及业务的顺利合作更增加了宿迁中院与我行合作的信心,并在借鉴扬州中院与工行合作的基础上,中院领导当即决定将执行款转入工行。营销人员迅速跟进,加紧办理法院开户手续,当报经财政专户审批受阻时,行领导再次出马,与财政局领导沟通,使得开户手续尽快获批,并确保在2日内完成宿迁市法院执行费专户开户工作,不给其他金融机构留有营销的机会,市法院专项营销首战告捷。
该行再接再厉,营销人员加强与法院的相关部门联系,就系统的使用、功能把握、初步的测试等进行沟通、磨合,同时借助市法院本级合作的契机,加强对基层法院的营销力度,并争得宿城区法院、宿豫区法院的费款系统及执行费的合作权。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该行再次请省分行的营销专家和第三方公司的科技人员领用3天的时间,上门分别对市法院、宿城区、宿豫区法院进行费款系统再培训,并逐一进行现场辅导,帮助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确保系统于10月21日成功上线,同时也是当地同业中法院费款系统上线的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