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保险业务是保监、银监监管的重点领域,为防范保险销售风险,娄底分行加强对保险业务管理,并结合本行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1.严格按文件要求和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文要求,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即每自然年度),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以独立法人机构为计算单位)。娄底分行每年都会对每个合作保险公司进行确定并发文公示,确保每个网点合作保险公司不超过三家,并定期进行检查,从制度上规范代理保险业务。 2.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升专业知识技能。娄底分行利用邮件、微信等方式将市行统一思路传达到各个支行。并加强一线员工的培训力度,利用晨会、夕会、例会等加大业务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文件,规范代理保险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服务质量,防范政策监管风险,要确保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过关。 3.加强业务自查和检查,防范业务风险。定期要求网点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风险自查,特别是针对对代理保险业务“飞单”行为,保险公司私下返利等行为进行规范自查,市行按季度进行检查,通过对比数据进行分析不定期进行非现场检查。如有业务办理疑问及时与市行沟通,务必严防代理保险业务操作风险及监管风险,切实切断声誉风险源头,确保合规经营。 4.紧盯双录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市行前期上线就对各行进行了培训,并迅速将设备配备到位,对双录话术也及时进行了培训,并明确主管行长、营销人员责任,对逃避双录的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切实保证双录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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