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行法律部“送法下基层”的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柜面人员依法合规司法协助能力,规避自身风险。近日,建行长沙铁银支行法律人员联合财务会计部利用每月支行委派营业主管例会的机会,对各基层网点委派营运主管进行了新法新规的专题培训。本次学习的新法新规主要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以往的司法协助惯例,公安机关一般对于案涉账户仅有查询冻结的权限,而不含扣划权限。但银监会新颁布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二条规定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返还。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回执反馈公安机关。上述规定明确了特定情形下,行政规章授予公安机关划转案款的权力。并且对于上述情形的协助,银行应当留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原件、双人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进行归档专夹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柜面人员的意义,主要是明确保函项下的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冻结但不得扣划。该项规定赋予了保函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同等的法律地位,在遇到有权机关要求执行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时,银行有了充分的答辩依据。
最后,针对近期出现较多的人民法院在非账户开户网点要求查询信息的情形,法律人员建议,依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要求其前往开户网点或人民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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