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管理和撤销,有效控制对公结算账户销户,防止客户资源流失,工行黄冈分行在总结近年来账户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账户管理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实际情况,着力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开拓和维护结算账户。
一、严格审查开户资料。开户网点应对单位客户的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双人审查。开户时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认真审核存款人上级法人、主管单位及关联企业的信息,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特别应严格审核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必须单个或批量到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实单位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指定客户经理或专门人员到单位客户的经营(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实并签字确认,完备账户开户手续程序。
二、规范临时存款账户开户使用。临时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根据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单位客户的需要确定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位客户需要延长临时存款账户期限的,必须于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向开户行提交“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需要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开户银行,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和展期期限合计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严格控制账户销户。将对公结算账户销户的最终审批权限上收到市分行。各行确需销户的,由网点向业务管理科申请,经审查并向客户了解销户原因后,报请分管行长进一步做好沟通、维护和挽留。对单位迁址的,应积极向其引荐其使用工行支付密码通存通兑或网上银行产品,或将客户介绍到新址附近网点开户;对因融资等服务需求的,积极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配合,主动上门了解需求,做好跟踪服务;对因服务原因的,要查明原因,上门沟通说明,求得客户谅解。对无法激活和挽留的,分管行长同意后注明理由报市行运行管理部审批,经市行审批同意后各行方可通过法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进行销户操作。
四、主动做好账户维护。1.对长期不动户要认真进行甄别、审定,区分是破产、解体还是已在他行开户,主动上门弄清原因,对不活跃的潜力户要明确人员上门利用优势产品二次营销方式进行有效激活。2.对因开户资料不全而无法进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在用账户,或部分支行尚存在的未经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核准的专户,要积极联系客户,补齐开户资料,补办报备或核准手续。对因开户资料不全而无法进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在用账户,要组织客户经理积极寻找客户,补齐开户资料;对因一时无法联系的客户,要主动与人民银行协商,申请延长审核期限,同时继续做好与客户联系工作;对于因资料不齐全而不能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年检造成的销户,要组织客户经理积极寻找客户,补齐开户资料,同时要增进与地方人民银行的协调沟通,及时向人民银行解释说明情况,延长清理核实时间,不得因资料不全年检不通过而造成的销户。3.积极做好验资账户留置工作。在客户开立验资账户时,要明确人员予以跟踪服务,并尽量做好客户联系工作,争取客户在验资结束后在本网点或就近该行其他网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五、加强结算账户使用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本行网点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对账户开销户情况进行监测。对开户资料失真、随意销户和临时账户过期使用的支行,该行将追究相关支行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