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工行湖北分行营业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三大”(大梳理、大排查、大整改)内控管理活动的后续工作提出了要求。会后,该行财务会计部积极行动,对财务内部挂账进行了延伸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内部挂账业务管理流程,提高了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该行财务会计部根据9月13日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迅速行动,组织开展财务内部挂账开展延伸检查工作,在对全辖财务内部挂账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要求各支行对超期未处理的财务内部挂账逐笔落实,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账务进行原因分析,落实措施进行整改。
明确要求,规范流程。该行根据省分行《财务集中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对因故无法及时从外部取得原始凭证报销的财务内部挂账,作为“应急支付”业务处理,并明确报销款项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人员提交原始单据实物资料,进行“应急支付”销账处理。
明确职责,多重监督。为了保证财务内部挂账“应急支付”款项处理的及时性,该行进一步明确支行报账员、财务核算中心的报账审查员、综合管理员的职责,加强多重监督。一是要求支行报账员加强对本行的“应急支付”挂账事项的督办,及时取得相关凭证进行报账录入;二是明确财务核算中心报账审查员,负责对所管辖支行“应急支付”业务和财务备用金账户收取的过渡性收入时时监测,保证及时处理财务内部挂账事项;三是明确财务核算中心综合管理员,负责履行财务内部挂账的账务核对和监督职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督促支行进行落实整改。通过明确多个角色职责,各负其责,多重监督,确保财务内部挂账“应急支付”款项的及时收回。
今后,该行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集中业务处理流程,同时加大对所辖支行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有效监测和控制财务内部挂账的超期未处理事项,防范和化解财务核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