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早上,嘉禾支行支部组织委员骆志峰同志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纪律的通知》,对公务接待提出了“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一、公务调研交往活动一律不准安排接送;路况不熟的,可安排一辆引导车带路。
二、贫血用餐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没有食堂的,一律提供用餐标准为“四菜一汤”的自助餐,一律不得上野味、高档海鲜、高档菜肴。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
三、公务活动一律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和在房间内额外摆设鲜花、洗漱用品。
四、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安排参观游览活动,不得安排各种高档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借工作之便用公款接待其家属及亲友。
六、公务活动一律不得赠送纪念品、礼品、土特产、现金、有价证券等。
七、公务活动、公务用餐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安排陪同人员。
八、公务活动场所一律不准铺设红地毯、安排欢迎欢送仪式,悬挂欢迎欢送标语。
九、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得使用警车开道,不得实行交通管控;不得对考察调研等场所进行清场闭馆,封路扰民。
十、公务接待活动一律凭公函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有详细电话通知记录)。
通过学习,支行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令行禁止;特别是支行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要试图“变通”,不要侥幸违规,否则将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