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行宿迁分行通过完善“三项机制”,认真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架构,把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全行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一是完善责任传导机制。该行认真按照“签字背书”要求,分三个层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好各部门各支行责任状签订,强化“一岗双责”制度,传导责任压力。
二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该行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查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针对一级支行和市行部室两个层面,将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防、信访举报、作风建设、综合管理等五项任务分解为近20项评价指标,明确责任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精确考核。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工行进一步将考核结果与支行综合绩效挂钩,与领导班子绩效分配挂钩,与领导干部任免挂钩,有效增强考核硬约束,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切实履责、有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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