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郴州市分行遵照建湘党组〔2016〕17号文件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要求,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采取“三严格”“一加强”措施,实现了该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一、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市分行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按照《党章》相关要求,市分行党委组织部对所属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一年内没有换届的和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督促指导其抓紧换届。同时便于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市分行党委决定重新调整和划分党支部,按市分行本部职能部门设立党支部,原本部一、二、三支部调整为十二个党支部;将符合成立支部条件的支行,从原来的联合支部调整出新的七个支行支部,并按要求完成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履行换届程序。各党支部严格履行换届程序,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调整新成立的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产生支部委员,新的支部委员召开第一次支部会议,投票选举出支部书记,以自下而上的程序报市分行党委组织部批准,做到程序上的合规。
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遵守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纪律要求,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遵守选举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参选,有序公平参与竞争,不搞拉帮结派,不搞互相诽谤;自觉接受市分行党委组织部的资格审查,尊重民意,不打击报复,杜绝选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市分行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对这次调整7个支部和新成立1个支部,逐个打电话进行指导和督查,严格按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程序进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