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宿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省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为全行业务经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明确组织领导责任。一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年度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开展检查考核。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在市支两级行建立了行长负总责、分管副职和职能部门、基层机构负责人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向上级行认真上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严明选人用人纪律。一是加强干部员工监督考核。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公平透明,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抓好“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整治工作,做好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和员工个人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二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考准考实全辖各级领导班子发展成效,强化廉政考核。
三、抓好作风建设责任。一是推动作风建设规定落实,开展整治“四风”巡查,整治和查处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二是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车管理等方面制度办法,确保各项制度更加具体、更加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四、扎实开展源头治理。一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总省行文件相关要求,着力做好预防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行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持之以恒抓好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强化监督。认真做好上级行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组织巡查工作,切实担负起相关责任,保障巡视和巡查相关责任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