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双基”管理,规定动作要做到位,自选动作也需谨慎。比如:在办理整捆现金存款时,若其中有一把发生了差错,应将整捆现金全部重新清点……对于这样的规定动作,我们应该早已熟记于心。现金当面清点,若不当面清点,出门后发生问题概不负责……对于这样的温馨提示,我们也是耳熟能详。然而,在日常柜面操作中,对此仍然偶有纰漏。
案例回顾:某客户从他行提取13万元现金转存该行,其中10万元是带有封签的整捆现金。柜员接过现金、剪开封签清点,每一把都是正反两次过机,数到第10把时,发现少了2张。柜员把第9把和第10把又重新过了一遍点钞机,接着手工又点了第10把,将第10把又再次过了机,最后确认少了2张。客户亲眼所见后,咨询柜员,自己已出他行大门,再去他行询问有无必要。柜员告知客户:带有封签的整捆现金中的差错把,当然可以去找他行。客户转身去他行理论,未果。遂将他行与该行一并向人行投诉,要求处理。
风险分析:目前的现金收付制度规定,对于整捆现金中发现有差错的,应将整捆现金全部重新清点,而不是仅复点差错把。对于业内规定“现金当面清点,出门概不负责。”我们在付出现金时,必须提示客户当面清点。这些都是规定动作,务必要做到位。至于客户咨询是否可以去找涉嫌发生差错的银行,我们首先要向客户阐明“现金当面清点,出门概不负责”的原则,建议客户可以去他行寻问,而不是肯定地说:“去找他们!”
事后反思:我们在日常柜面操作中,要深刻认识到规定动作一定要做到位,自选动作一定要谨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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