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建行湖南省行转发《中国建设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湘函〔2016〕143号)文件后,建行湘西自治州分行立即组织各机构学习文件内容,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工作,助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一、清理数据,建立台账
要求各机构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建设银行绿色信贷鼓励支持类型),做好绿色信贷支持客户的清理工作,并按照债项维度提前做好绿色信贷明细梳理工作,建立绿色信贷台账。加快绿色信贷清理进度,将相关清理情况绿色信贷债项台账格式建立台账,及时上报清理数据。
二、加强排查,持续监测
加强风险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和社会风险隐患的存量客户应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密切跟踪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变化情况,主动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对于纳入环保不达标、环境违法违规、高污染、高环境和社会风险、落后产能及工艺等严控范围的客户/项目应坚决退出,不得给予新增授信支持。
三、高度重视,部门联动
建立由分管风险管理副行长牵头的跨部门绿色信贷联动协调机制,确定州分行风险管理部为绿色信贷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推动州分行绿色信贷各项工作;具体在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设置绿色信贷岗位、配备联系人员;要求联系人每季度末5日内,上报辖内绿色信贷开展情况、绿色信贷投放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情况、人员和岗位设置情况,以及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成功案例等。州分行将对各机构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作为2016年度信用风险管理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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