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工商银行郴州分行安全保卫部收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南塔派出所送来的“感谢信”,感谢工商银行郴州郴江支行南街分理处协助当地公安成功抓获一名在全国各地潜逃的网上红色警报通缉犯。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4月1日上午9点多钟,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工商银行郴州郴江支行南街分理处办理一笔汇款业务,业务办完后,又主动申请办理一张灵通卡,当班柜员唐爱丽在进行客户联网身份信息核查时,接到110打来的协助抓获电话,才得知正在办灵通卡业务的中年人是网上红色警报通缉犯。唐爱丽放下电话后,心里有些紧张,但情绪上没有任何变化,沉着冷静回想着相关的安全防范业务操作规程,并立即用暗语报告了网点大堂值班经理和网点主任。网点主任接报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用暗语指令当班柜员唐爱丽继续镇定办理业务,同时将案情紧急上报支行安全保卫部门。当班柜员唐爱丽一边沉着的办理业务,一边向该客户解释办理灵通卡有关的银行业务流程,一边营销与灵通卡相关的捆绑业务产品,借以分散嫌疑人的注意力,先后为该客户办理了汇款业务、灵通卡、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存管、融E联等业务,半个小时过去了,见公安民警还没有到,唐爱丽又以客户相关身份信息不对为借口,询问客户是否改过名字,是否已在他行办理过相关业务等,帮助客户分析出错原因,直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南塔派出所的干警赶到将逃犯成功抓获,一笔本可以10分钟之内就可以办完的业务,被不动声色的办理了将近40分钟。
原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成,男,1978年8月出生,因犯绑架抢劫罪被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网上红色通缉,其犯作案手段相当残忍,并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河南省济源市公安机关三次掌握线报,但都没能将其擒获。这次李犯在工商银行郴州郴江支行南街分理处办业务时,身上还带了凶器,作好了垂死挣扎的准备。如果不是郴江支行南街分理处员工机智勇敢,沉着应对,巧妙拖延时间,就会又一次失去抓获逃犯的机会。
这次成功协助公安抓获网上红色通缉犯,工商银行郴州分行内控案防工作经受住了检验,是郴州分行高度重视内控案防工作的结果,是郴州分行坚持建设“最安全银行”始终在路上的理念的成果,是郴州分行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近年来,郴州分行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业务发展、内控先行”的经营理念,始终强化内控案防基础建设,将加强内控案防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开展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突出抓好“四大保障”。
一是文化保障,营造良好的内控案防工作氛围。近年来,郴州分行党委十分重视内控案防工作环境建设,逢开会必讲内控案防,逢检查必查内控案防,逢培训必学内控案防,强化员工的内控案防意识和理念,引导员工牢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合规”;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员工的案防技能培训,按照市分行、支行、营业网点三个层面逐条学习“安全评估”和“最安全银行创建”两个考核评价体系标准,重点围绕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火等应知应会的知识,通过现场辅导、晨训、班后学习等方式对全员进行警示片教育和防范技能教育,定期组织各项预案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法、熟练掌握内控案防操作要领,有效提高全员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机制保障,建立有效的内控案防激励约束。以责任主体为要点,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状》,将安保责任落到实处。明确三线监督,在网点安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及在行式自助设备、加钞间和离行式自助银行的管理等方面,坚持“谁使用、谁进入、谁负责”原则,明确市分行、支行和营业网点三线监督职责;推动群防群治,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所辖网点分别与驻地派出所或友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书,并委托公安报警中心对离行式自助银行实行夜间“三巡查”;强化考核推动,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把各支行(网点)安保工作以纳入绩效考核。
三是硬件保障,打造牢固的内控案防安保防线。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大基础设施和网点设备的改造升级,消除一些安全事故隐患。加大消防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落实后续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自助设备专项治理活动,固定穿墙式ATM全部安装防入侵防撬盗双向报警系统和密码防护罩,并与地面牢固连接,防护舱安装率达到100%;强化监控和报警系统建设,对辖属营业网点自助银行监控设备全部进行了升级换代,确保监控视频覆盖率达到100%;坚持严格按照规定对网点和自助设备报警系统进行循环测试,确保报警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于检查发现的电线凌乱、接头外露、开关松动等问题,也逐一进行整改,确保事故不出在“细微处”。
四是措施保障,扎紧银行的的内控案防安全篱笆。以执行力建设为重点,加强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安保工作更上台阶。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及时整改;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对款箱交接、防尾随门开关、自助设备、保安履职等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自助设备加钞间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外包服务管理,及时修订完善运钞押运、上门收款、大堂保安聘用、联网报警、自助银行夜间巡查等相关外包业务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外包业务的操作规范,所有外包业务合同或协议,均履行了正式法律审查;制定《安全保卫监管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行长、分管行长、专职保卫干部按规定频次实施监管检查,重点巡检物防设备的灵敏性、技防设备的有效性、人防力量配置的合理性;规范检查操作流程,要求每次检查做到“五有”,即有检查计划、有工作底稿、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回执、有检查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有监测台账、有整改时限、有责任单位及人员、有整改销号记录,有责任处理情况,切实将安全检查成果转化为现实的风险防范能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