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对泰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评估,并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邮储银行泰州分行被评为“201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A级单位”(全市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5家机构被评为“A级单位”)。
该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人民银行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相关制度和流程,认真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义务,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行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由法律与合规部牵头,个人金融部、零售信贷部、公司业务部等部门协助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该行建立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投诉及信访处理工作流程、声誉风险管理措施、银行卡盗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全面构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是建立内部考核与管理体系。该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经营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支行、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是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该行充分利用网点LED屏、公众教育园地、液晶电视、X宣传展架等载体,对安全使用电子银行、防范电信诈骗、反洗钱等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同时,扎实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专题宣传活动,将金融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社区、学校以及乡村,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2015年该行将提升窗口服务规范工作作为督办事项,开展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活动。同时,聘请了专业服务公司对辖内自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对一辅导,在“回头看”中对屡查屡犯的服务问题进行了从重考核,有效提升了地区整体服务水平。此外,该行还组织开展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学习与考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强化全体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真正做到规则在心、规范在行。
今后,该行将继续保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将维权工作与改进金融服务、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竞争力有机结合,主动履行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