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要求,扎实做好代理业务营销管理,规范代理业务销售行为,促进代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市分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业务销售的通知》,衡阳耒阳支行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一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通知内容,确保代理业务依规正常发展。
一是开展规范性检查,清理整顿代销单位派人驻点销售。支行组织有关人员对照代理业务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监管要求,对网点代理业务销售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网点实时整改到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关于禁止非银行工作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大厅开展营销活动有关要求,杜绝代理业务单位人员进入营业大厅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活动,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合规营销代理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销售资质管理。落实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网点从事代理产品销售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代销业务资质,未取得相关销售代理资质的员工,要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尽快取得代理资格证,在取得资格证前不得进行代理产品营销。
三是规范代理业务销售。要求网点在销售代理产品时,加强对代理产品的信息披露,向客户客观、公正地宣传代理产品的种类、特点、收益和风险,不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代理业务宣传资料应当全面、准确地描述产品的属性,不夸大或变相夸大代理产品利益,不得有虚假、欺瞒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严禁承诺代理产品确定收益,不得将代理业务产品混同银行存款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与支行每名员工签订拒绝私售承诺书,杜绝“飞单”事件发生。
四是建立代理业务有效处理机制。建立代理业务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代理业务投诉,明确处理原则,避免出现相互推诿拖延或将客户简单地推到代销单位或市分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