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工行大同分行坚持认真学习落实总省行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强化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日常监督,使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全员的监督之下,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性和先进性,为促进全行转型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要求,每年年初均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件防范责任制责任状,落实每个党员的责任,分解目标,层层落实,逐级强化,提高执行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有关责任部门要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检查,摸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追究责任,并通报全行,使监督检查真正发挥警示作用。
三、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以“员工行为年”为契机,加强对员工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的的行为排查,对有异常行为的员工,查找原因,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处理。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素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廉洁教育。加强正面典型和反面教育的促进和警示作用,要求全行珍惜职业生涯,珍爱家庭,做到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彻底与不正之风隔离,筑牢道德防线。
五、加强案防分析。该行坚持定期召开案防分析会,全面分析案防形势,查找本行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薄弱点与风险点,落实各项业务操作流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防经济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