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某单位为我行年末纸质对账客户,该单位地处偏远,且其预留印鉴中的财务章由单位保管,预留私章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保管,由于其预留印鉴分开两地保管,故该客户仅加盖一枚财务章后即通过邮政将对账单回执返回市分行,因其未加盖全套预留印鉴被市分行后台退回我行。
随后,我行工作人员经多次联系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核对余额相符后,在对账单回执上加盖了预留私章。我行工作人员通过印鉴卡进行手工验印,其私章与预留印鉴相符,但进行财务章验印时,发现其财务章小码缺失,再次进行比对,尽管其财务章小码预留时就不清晰,但还是觉得异常,随即通过电子验印平台进行电子验印,发现除无小码外,其所盖财务章与预留印鉴还是存在细微差别。事感蹊跷,当即与该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取得联系,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该单位有两枚财务章,预留财务章保管在出纳手中,收到对账单时,出纳正好在休假,该负责人认为只要余额相符盖章就行了,便随手加盖了他本人保管的一枚财务章后交邮局寄出,没想到还是被我行工作人员一眼识破。该负责人对我行工作人员细心、认真、负责的态度,予以高度赞赏。表示待其出纳一上班,马上到我行来对账。3月25日,该单位出纳来我行,核对余额相符后,加盖了预留财务章,通过电子验印平台验印相符。28日上午,该单位对账单回执已通过对账系统“自动验印结果相符”。
通过此事,使我们认识到工作中不能有半点马虎,必须时时刻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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