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内控案防履职,努力持续保持“零案件、零重大事故、零重大负面舆情”目标,工行宿迁分行根据目前案防新形势,提出“回归本源、履职尽责、控险防案、健康发展”的内控案防履职新要求,积极创新,研发并投产“内控案防履职管理系统”。
一、研发依据。该系统的研发来源于上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的各级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对任职期间的案件防范工作应尽的岗位职责和应承担的过失;全行案件防范工作实行“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各负其责,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各级专业部门负责人对本专业领域的案防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全员履职”的工作机制。基层机构负责人内控履职纲要所指基层机构负责人具体是指支行行长、支行分管行长、网点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等。《纲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不是岗位职责的重申,不能取代专业管理要求。凡纲要未涉及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仍按相关制度、规定及办法执行。
二、组织培训。经过三个多月对内控案防履职管理系统进行研发,通过不断修改完善,征求广大基层行管理人员的建议,首批接受内控案防履职管理系统培训。对市行各部室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三级经理;城区支行行长、副行长、部门负责人、网点主任;县级支行、行长、副行长、部门负责人、网点主任共计6场培训,共计培训人数近100人。通过培训,各级管理人员一致认为,该系统使用方便,节省纸张成本低,便于保存和检查。
三、编制说明。为了使该行各级管理人员尽快掌握和运用该系统,该行及时编制了宿迁分行内控案防履职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说明从一是系统登录。二是进入四个功能画面。即:案防履职信息、案防履职管理、案防信息查询、管理员操作。三是对四个功能操作进行详细说明。在系统中,既能看到本人履职要点录入情况,又能看到图片导入以及领导对本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等功能。
四、跟踪检查。该行领导高度重视内控案防履职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底期间的履职情况必须录入系统。市行领导要求,4月份将组织人员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录入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全辖,以此促进系统正常使用。
五、列入考核。市行按季开展系统使用情况检查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录入质量,作为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履职的重要依据,并纳入一级支行、职能部室季度绩效考核和管理人员年度等级考核。各级管理者要组织对本单位、本专业管理对象系统运用进行检查考核,以此推进内控案防工作长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