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工行温州分行运营核查工作突出以“三个及时”为抓手,即核查回复及时、责任认定处罚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加大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以全面提升运营风险核查及时性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确保第一时间核查风险、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第一时间化解风险。
深化核查质量考核。将运营风险核查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把重大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回复及时性和风险事件督促整改及时性等方面内容纳入支行专业考核,大幅提高核查质量考核权重占比,达40%分左右,引导支行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加强细节管理,保持工作管理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核查质量水平。
建立督办提醒机制。注重督办提醒制度的建立,指定专人每日对即将到期的查询业务进行提醒督促。市分行按月通报核查回复情况,深入分析每笔超时查询发生原因,查找管理措施中的不足;针对周末易出现超时的情况,每周五下班前通过NOTES进行定点提醒,并且实行电话提醒制度,由分行核查人员对每天高风险事件和质检的一查待回复内容进行查询,对当天必须回复的查询书电话通知支行核查员,提醒其及时回复。同时对个别核查人员登录系统栏目不正确、忽视质检类核查回复,以及提醒人员搜索查询交易时间区间过短、重点时段关注不足等问题,适时下发风险提示,指导各级核查人员精准作业,有效杜绝超时回复。
强化风险预警沟通机制。通过重点关注准风险事件的核查,该行第一时间掌握辖属网点存在的操作风险隐患及产生的原因,从运营管理角度识别风险事件,及时发现深层次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预警沟通机制,形成各工作小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加强内控部门与业务专业部门的互动协作,及时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信息迅速传导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各机构,形成整体联动、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监督处理机制。
强化核查履职管理工作。该行将提高核查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将核查及时性管理作为规范核查履职、提升核查质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核查人员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准风险事件核查人员是核查及时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日登录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避免过度依赖超时提醒。同时,做好核查人员的A、B角工作转换的衔接工作,加强新任核查人员履职培训,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准风险事件核查,准确记录和回复核查结果,核查回复内容应还原业务原貌,不得虚假回复、掩盖事实,避重就轻,做到有疑必查,查必详尽,运用现有核查方法和手段,审慎充分识别风险。夯实核查管理的制度基础,带动核查及时性水平的全面提高。
持续开展运营专项治理工作,防控“屡查屡犯”风险。结合上级行专项治理要求,在2015年“屡查屡犯”专项治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深化2016年度业务运营专项治理活动,完善运营风险事件分析机制,定期通报重点风险治理情况及“屡查屡犯”柜员,引导各机构、部门合规管理,切实纠正员工不良行为习惯,促进业务运营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问题整改督促。整改督促岗人员对需要督促整改的风险事件及时向网点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风险事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风险暴露水平高的基层网点,通过“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开展不同层面的工作督导,帮扶营业机构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帮促压降运营风险暴露水平。
加大对风险事件的问责力度。该行按月对违规造成的风险事件涉及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各专业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审议内控合规部提出的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存在主观故意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关注员工行为类风险。建立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依托运营风险管理系统,责任认定等监控手段、加强对员工行为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杜绝员工利用办公电脑代客办理业务、参与客户经营、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出租出借账户、接收异常资金等行为。
增强运营核查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关注和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控制。运营核查在做好传统业务核查工作的同时,紧跟改革创新步伐,重点关注和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新流程的风险控制,不断提高内、外部风险防御能力。充分发挥核查成果的应用价值,不断增加核查工作对全辖安全运营的作用,为全辖经营转型、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合规保障,切实增强核查监督工作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