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和分期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相关的风险事项也是层出不穷。在分行领导部署安排下,部门联合基层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有效遏制了信用卡不良不断攀升,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2015年电子银行外部欺诈风险日益增多,集中表现在伪基站短信欺诈,今年以来支行反映有超过百位客户,收到类似诈骗短信或诈骗电话,其中报部门处理多达53人次,涉及诈骗金额多达23.2万。
2015年我行信用卡贷款余额为:14.5亿元,不良贷款1013万元,不良率为0.7%,不良额和不良率均控制在省行计划范围。
一、2015年风险事项回顾
(一)电子银行业务
1.内部操作风险方面:
内部操作风险仍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签约把关不严,未联网身份核查,未现场核实本人手机号码,签约资料填写不全。
(2)代客做产品激活操作。
(3)外包人员从事与外包业务无关的工作,引发客户投诉。
2.外部欺诈风险
电子银行外部欺诈已由原来传统的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诈骗向快捷支付、账号支付转移。2015年我行发生了多起客户资金盗刷案件,不仅给持卡人和银行带来了巨大的资金损失,还让银行的声誉受到极大影响,各类因资金被盗的投诉、诉讼频发。主要表现在:伪基站短信欺诈,客户收到了伪基站发送的移动积分兑换短信,点击其中的链接泄露了账户信息并被植入了短信转移木马程序,导致卡内资金被盗刷。
(二)信用卡业务风险事项
1.伪冒办卡问题仍有发生。仍存在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后造成不良。
2.中介份子活动猖獗。目前,一些民间小贷公司以“养卡、提额”为由,大肆协助客户办理信用卡并进行套现,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相应信用卡也将进入不良。
3.虚假资料未核查。支行在营销信用卡时,对于房产查档、车产行驶证原件等资产资料未能原件,审查真伪。
4.恶意拖欠。客户因资金问题,恶意拖欠事项频发。
上述情况的出现,与“三亲见”落实不到位均有着直接关联。
二、2015年电卡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防控
1. 内部操作方面的风险防控。一是抓好风险源头控制。严格核查客户身份、签约资料的真实性,切实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做好客对户的风险提示,杜绝虚假签约、代客签约。二是真实签约,严禁代客操作,电卡部对签约客户进行回访,严防代客操作。三是加强外包团队管理。规范外包队员的营销、激活和售后服务行为。
2. 外部欺诈的风险防控。一是做好账户处置。发生风险事件第一时间协助客户做好账户挂失、请客户拨打商户客服电话做好被盗资金的拦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及时报告。向上级行报告,同时报总行业务中心关闭钓鱼网站。三是完善安全措施。若发现客户手机已中病毒,一定要建议客户对手机进行刷机清除手机病毒,同时请客户修改个人名下所有电子渠道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四是做好事件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符合和解条件的,及时组织材料报批。五是做好客户安抚。向客户详细说明事件原因,争取客户支持与配合,密切关注舆情,防止发生媒体事件。推动电子银行风险快速赔付机制的贯彻执行,妥善处理风险纠纷。
(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控
1.落实信用卡业务的准入制度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三亲见”制度。即“亲见客户本人,亲见客户证件资料原件,亲见客户签名”。二是核查客户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包括身份证件、房产证件、车辆证件等。三是严格客户准入。将系统中预审批客户、公务员、事业单位、优质企业等代发工资客户、以及缴纳公积金、社保等客户作为重点发卡对象;对于非优质单位客户办卡,单凭收入证明将不予准入,必须补充其他可核实的财力证明;四是购车、装修分期客户一定要核实客户贷款用途真实性。2015年已发现存在协助客户套现的公司有:美之家装饰公司、雅庭装饰公司、美美装饰公司、宏晟汽车销售公司等。
2.做好信用卡业务的贷后、催收和保全工作。一是切实做好信用卡及分期业务的贷后管理。信用卡业务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情况,对于高端信用卡,要求各行严格按照建湘卡〔2011〕47号《关于加强钻石、白金卡贷后管理的通知》履行贷后管理。对于信用卡分期业务逾期账户予以密切跟踪,对于已发现风险账户,要提前介入催收,要求客户提前还款。二是加强委外催收力度。加强了委外催收公司的沟通协作,同时积极当地公安机构,充分发挥联合催收作用。三是及时做好立案侦查和法院起诉。对于恶意拖欠的信用卡贷款,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客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警力支持,强化催收力度。四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在信用卡和分期业务受理过程中,对于未按照信用卡和分期业务制度要求履岗尽责,主动联系纪检监察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问责。(电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