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行湖南郴州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总行、省分行和银监局有关案防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要两确保”总要求和“质量、效益、安全”三个关键目标,坚持改革发展与内控案防“两手抓”、“两促进”,将案防与业务经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内控案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出“六个强化”有效推动案件防控和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全年无经济案件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案防成效。
一、强化案防领导组织建设
一是市分行成立了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内控案防领导小组。同时各支行均按规定成立了内控案防领导小组,强化内控案防的组织领导工作。二是成立了郴州分行安全评估领导小组,落实银监局对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的要求。三是强化案防逐级管理,明确了市分行各部室、各支行管理人员和合规经理职责,确保案件防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防制度建设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要求,市分行先后制定并向全行印发了郴州分行《“内控案防重点监控(关注)行”管理与实施办法》、《郴州分行2015年内控合规工作意见》、《郴州分行2015年内控管理考核办法》、《郴州分行2015年反洗钱工作意见及考核办法》、《开展警示教育严防“飞单”风险事件发生的活动方案》等办法。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加强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控制操作风险、有效防范案件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案防目标管理
为贯彻落实案防工作目标,市分行按照银监局、上级行案防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案防职责。二是组织全体员工801人签订了2015年《案件防范工作责任书》。三是强化内控案防、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工作分析,按季度召开内控案防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上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当期重点关注问题情况,同时部署下阶段案防工作重点等。四是进一步督促落实支行内控案防工作机制。支行按规定组织召开内控案防工作会议,及时贯切传达上级行对内控案防工作的相关精神及要求,结合本支行、网点实际情况进行案防风险分析,落实案防相关工作措施。五是开展“防假、反假、合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信贷、信用卡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防范。六是推广实施“两个档案”,强化业务营运风险管控水平。七是加强检查监督。全年内控合规部完成各类检查(审计)项目27个,其中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年度内控评价1次、信息安全检查1次、专项检查项目9个。同时配合郴州银监局开展现场检查4次,配合郴州人民银行开展现场检查1次,配合郴州外管理分局现场检查1次;运行管理部按季开展运行质量督导检查,其他专业部门按规定开展了专业检查,有效促进了案防目标管理工作。八是加强全行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案防工作效果。
四、强化重点业务风险事件及员工思想行为动态排查
按照省分行《关于印发重点业务风险事件排查实施细则(2015年版)的通知》、《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办法》等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抓好“规定动作”落实,立足“以事找人”、“从人到事”。扎实开展了“一加强、两遏制”、“两加强、两遏制”、“重点业务风险事件”、“3+1案件风险排查”和“员工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专项排查”等专项治理、风险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未发现重点风险事件和员工异常违纪、违规行为。
五、强化案防问题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银监局、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对我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市分行综合上年度“两个责任制”现场检查和非现场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了对“内控案防重点监控(关注)行”郴江支行、解放路支行资产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加强了专业部门对专项检查、自查发现问题以及案防分析会提示问题的跟踪整改落实;五是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全年对不良贷款及透支责任认定、业务运营风险核查及各类检查发现的相关违规责任人进行了严格问责处理,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次,核减绩效处罚112人次,累计金额9.6万元。
六、强化案防制度教育培训
该行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案防制度教育培训、基本制度执行力工作。一是通过行长会议、案防分析会、视频会等途径进行案防警示教育;二是各专业部门加强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尤其是新业务、新流程的培训;三是支行及时组织员工开展案防警示教育、规章制度的培训;四是加强了业务运营风险分析研究,及时进行风险警示,提高了风险识别、防范能力。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案防警示教育、基本制度培训,增强了员工合规意识,提高了员工综合素质,强化了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了案防风险。 (内控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