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湖南郴州分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该行行务会精神,在新年落实“两个责任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执行力检查监督和违规违纪查处力度等方面,坚持不等、不靠、不观望,早计划、早安排、早动手、早见效,为新年开局工作起好步。
一、认真谋划新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该行纪检监察部门紧密结合专业实际,认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力督查力度;努力确保单位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管理人员不出现职务犯罪行为、员工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有效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年内各项“规定动作”和“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操作风险三项指标有效控制,力争风险值控制在总行“门槛值”以内;“内控案防重点关注行”和员工行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纪检监察工作系统排名明显进位。
二、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落实。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贯彻总行、省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促其纠正;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落实;认真履行纪委职责,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节,按时报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理情况,持续巩固反对“四风”成果,认真落实上级行党委、纪委新常态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地。
三、持续深化廉政案防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案防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和创新内容形式,督促各支行党支部全年保证12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其中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不少于两次,确保年内党日主题教育活动和上反腐倡廉党课得到落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肃查处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认真学习贯彻总行从严治党严肃执纪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采取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员工警示教育,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抓好“一加强两提高”教育活动落实,对第一阶段规定动作进行梳理,重点抓好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工作,组织好《党章》、《条例》等内容学习考试,真正实现学有所依、学有所获、学有所感。
四、认真落实内控案防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内控案防工作要求,确保季度、半年案防情况统计表按时完成,认真抓好专项治理项目落实,切实加强过程控制与管理;健全完善案防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纪检监察考核内容,每季度组织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案防责任制,严防案件风险;加强案防重点治理,按照《郴州分行案防重点监控(关注)行管理与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2015年“内控案防重点关注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结合业务核算质量、风险隐患、案防基础管理、内控综合评价和案防考核等情况,确定2016年“内控案防重点关注行”。
五、切实加强员工异常行为分析排查。有效运用《员工思想行为分析系统》,切实加强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和排查;继续督促和指导各支行(含二级支行)定期召开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分析会,增强对员工思想行为动态整体情况、关注和重点关注类员工、监控管理措施和教育帮助效果的“主动权”,实行管理“硬控制”,对可疑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大要案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扣当前执纪问责的新常态、新要求,根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要求,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量化并纳入年度考核;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和案件线索处置规定,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瞒案不报的行为,严格追究员工经商办企业、违规担保、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套现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结合重大节日,重申制度严肃性,尽纪委提醒之责;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促进全员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七、扎实组织执行力督查。按照市分行党委决策部署,从全行经营发展的大局出发,重点加强对执行力的督查,切实维护党委决策部署执行的严肃性,切实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市分行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印发2016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重点落实好当年总行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执法监察项目;认真组织好年度“两个责任制”现场考核评价,并纳入支行行长绩效考核,继续抓好日常工作非现场考核,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