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分行将始终坚持惠普金融理念,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坚持走商业可持续的惠普金融发展道路,与消费者开展互利共赢的美好局面,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意见》指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从指导思想方面,《意见》明确,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监管主体方面,《意见》指出,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和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行为主体方面,《意见》要求,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应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金融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从监管体制方面,《意见》明确,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制度制定和落实的角度提出,金融管理部门要推动及时修订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积极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的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从长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通过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多元化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和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等六项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全面保障。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承担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职责,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