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省分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对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行务公章进行紧急排查的通知》后,州分行办公室立即转给行领导阅示。州分行行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办公室“对照细则,立即行动;认真自查,整改到位”。遵照省分行要求和行领导批示,办公室立即对所辖县支行、城区自管公章的吉首支行和州行营业部进行了紧急排查。
各支行领导重视内务管理、风险防控和印章管理工作,安排责任心强、敬业自律的员工保管行务公章;管印人员也不惧繁琐、履岗尽职,按照行务公章保管使用流程用印,做到“用印前有审批,用印后有登记,法律性文件用印有业务性和法律性审查”。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州分行所辖行务公章共用印2989人次/48974个,没有发生任何用印风险。近两年所辖机构共开展印章检查27次,有效地防范了风险。但是,本次排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支行双人管印未落实到位;二是个别支行的用印审批单欠规范、登记欠完整;三是因岗位轮换,部分支行的印章管理人员未经业务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对第一、二个问题,希望各支行负责人务必对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起责任,落实双人管印;加强对印章保管、使用人员的教育引导,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行务公章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印章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务公章管理实施细则》,形成“用印前必须审批,用印后必须登记,法律性文件必须进行业务性和法律性审查”的用印意识,杜绝减程序、逆程序操作,切实防范用印风险。针对第三个问题,州分行印发了《关于组织印章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建州发〔2015〕182号),转发了建湘发〔2015〕16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印章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务公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组织员工特别是管印人员认真学习。州分行拟在2016年元月对管印人员进行一次考试,以检验各支行组织学习培训的效果,待适当时候再进行办公室业务综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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