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行宿州市分行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省分行戴行长在处理违规违纪责任人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行整改工作提出七项具体要求,各整改牵头部门积极落实,针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全面对照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全行信贷基础管理。市分行相继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信贷客户信贷风险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个人贷款基础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具体加强信贷经营合规管理的工作举措。
二是全面强化财务规范性管理。陆续完善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财务规范管理制度。包括制定下发《宿州市分行财务管理及费用管理办法》、《宿州市分行财务管理及费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规范营销费用管理的通知》、转发《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先后两次组织各部门、支行报账人员进行财务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活动,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财务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是全面加强内控合规管理。重新修订了《宿州市分行派驻操作风险经理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建宿函〔2015〕220号)、《宿州市分行纪检监察特派员考核细则》(建宿函〔2015〕227号)、《宿州市分行委派营运主管考核办法》及《宿州市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考核细则》等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柜面业务监督检查考核体系和办法,明确落实检查责任制,实行责任倒追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律和规矩管理,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管理的通知》(建宿函〔2015〕226号)。要求全行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会议纪律,凡是违反劳动纪律、会议纪律、职业操守、行为规范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规积分、纪律处分处理。不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将严肃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五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市分行相继出台下发了《宿州市分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宿州市分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等系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基层、到岗位、到人员,确保两个责任能够在基层党支部得到强有力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