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农行辽宁阜新海州支行按照市行纪检监察条线工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扎实组织开展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一是认真执行与辖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
按照上级行规定,纪委负责人与辖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已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刚性”制度,工作实践中我们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此项制度。前三季度,我先后与辖属8家网点负责人和4个内设机构部门是负责人开展了谈话,谈话内容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谈话对象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通过谈话,对辖属机构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提示、警示和督导的作用,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处于“高压”态势的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
我行始终坚持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等警示教育活动的规定要求。继6月10日我行召开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经认真筹备,于9月2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由支行本级全体干部员工及辖属8家网点负责人(含副职)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以此落实省市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支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期间,系统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支行近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导,会议上强调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落实阜新分行基层网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并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沉沦》,使大家在明晰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和任务的同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三是认真开展“两严”基础性专项工作自查工作。
根据省、市行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以下简称“两严”)基础性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行通过召开“两严”基础性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两严”基础性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两严”基础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自查等措施,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自身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业务经营中存在“短视”行为,导致自身经营基础不牢、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党建的引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有时仅满足于文件转发了、会上部署了,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却疏于研究、监督和考核。针对上述问题,我行已认真查找了症结所在,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是认真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我行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等,进一步明确了支行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并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使我行“一班人”都进一步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在此基础上,支行党委与其他班子成员和辖属8家营业网点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及各网点负责人与辖属员工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全行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责任书》113份。
五是认真开展案件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我们对案件风险和廉政风险做到了逢会必讲,并及时召开了案件防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全面分析案防情况,查找风险点和案件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各类风险的防控工作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认真落实总行新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管理办法》,扎实开展了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以《基层管理工作日志》为抓手,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强化支行领导班子在基层和员工行为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并不断强化网点负责人的履职建设,有效夯实了基层网点管理和员工行为管理基础。三是按期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和安全保卫培训班,学习了省行赵壮志同志在省分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专题会上的发言、《关于上海分行成功堵截一起巨额诈骗案件情况的通报》、《阜新分行非现场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等内容,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录像片《沉沦》等,为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和廉政风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