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在全行七职等以上人员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衡党发〔2015〕10号)文件精神,10月14日,衡阳市分行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学习由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尹向东主持,在家党委委员、督导、四级客户经理、高级专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龚激光组织学习了湖南省纪委《关于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湘纪通〔2015〕8号),着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四风问题等相关事项,要严格遵守“十项严禁”,重点关注公务用车、公款消费、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娱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等事项。
随后,公司业务部、财务会计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以“严于律已 做建行事业发展的实践者”、“严以律已 清正廉明”、“修身律己,履岗尽责”为题,与参会人员交流了学习心得,并论述了如何将“严于律己”融入日常工作,以促进建行事业的发展。
党委委员、副行长赖俊从“严以律己的内涵、为什么要严以律己、如何严以律己”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严以律己”的重要意义,要求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态度看待“严以律己”,将“严以律己”的要求与自身行动相结合,并勇于接受监督。
党委委员、副行长胡旻强调,“严以律己”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工作,而不是束手束脚、碌碌无为,要坚持“敬、学、守、慎、带、忠”六字诀,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最后尹向东行长做了总结讲话,并对全行领导干部践行“严以律己”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求全行领导干部做到心中有戒,对党纪、国法、道德心存敬畏。一个做事有底线,遵守行规行纪的人才有可能实现个人健康成长、事业稳步进步,“严以律己”的要求是长远之计,全行领导干部应当积极拥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做“糊涂虫”。
二是要求全行领导干部坚持慎独慎微。“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身的一言一行无论有无监督都应该保持一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违法违纪无小事。作为金融从业者,我们尤其要注意工作之外与客户保持距离,严防因小失大。
三是要求全行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近期党中央出台了多项政策制度,对党员提出了更严格的纪律要求,领导干部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对更为细化的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群众、廉政纪律要了然于心,要清醒认识到违反纪律是必定要受到惩罚的,权力要慎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