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工行淮安分行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从业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全行业务的发展。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保持廉政建设常态化。按照党委分工,分行班子成员定期(每半年一次)与支行领导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1、强化目标引领,贯彻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情况;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情况;3、领导班子及被谈话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4、领导班子及被谈话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今年以来,该行按照组织分工,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共与分管部室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挂钩支行班子成员谈话90人次。
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教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行党委和纪委对新任职、新轮岗、新调整分工的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任前谈话。重点是对“三新”干部提出要求:1、坚定理想信念和党员的服务宗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干部崇高使命,为了党的事业、工行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客户服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防工作责任制,自觉遵守党员监督条例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遵纪守法,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爱岗敬业、忠诚事业。在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要处处以身作则,树立全行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分管工作的内外关系、银企关系、上下级关系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4、坚持“两手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行部署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该行进行了40人次的“三新”管理人员任前谈话。
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及时对不能认真履职的干部进行警醒。按照总行《关于对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办法》(工银党〔2007〕63号)的相关规定,将存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七类违规行为管理人员,不够党纪处分单独给予“诫勉谈话”。今年以来,该行对4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自查自纠,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