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省行有关部门部分职责以及内设机构进行调整,长沙小企业经营中心职责划入长沙地区八行一部,原由其保管的信贷档案、抵押物等实物权证全部移出。
信贷档案、抵押权证是我行重要档案资料,具有法律意义、史料价值以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为确保移交工作的平稳过渡,完整建档,客户二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有序推进。截止9月17日,全面完成交接、建档、入账、保管等手续。具体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仔细清点,与省行顺利交接。2014年4月,长沙小企业经营中心成立后,小企业信贷档案全部交由该中心管理,此次移出,涉及我行信贷档案近200本,押品权证近50本,为办好交接手续,我行实行双人复核制,严防差错事故。
第二,整理立卷,完整建档。客户二部将全部信贷档案按照经营部门、贷款种类、合同执行状态等进行分类;对于抵押物产权证、国土证、他项权证、保险凭证移交财务会计部。
第三,账证相符,强化会计核算。向基层行下发通知,先由客户经理逐一、逐笔核对贷款客户抵押情况后,安排基层行表 外入账账务处理,确保抵押物权证与会计账务核算一致。
第四,分类保管,精心管理。客户二部加强与财务会计部联动,将抵押权证实物办妥财务入库保管手续。对于信贷档案由档案室专门保管。同时,客户二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档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