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大同分行切实树立“三分贷款,七分管理”的意识,严格按照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和上级行关于小企业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小企业信贷业务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严格资金支付把关,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在信贷资金支付时,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订货合同和交易对手的账号户名,小企业贷款(含网贷通)受托支付比例争取达到100%,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受托支付的资金使用,应提前上报省行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二、严格贷后检查,杜绝形式主义。管户客户经理必须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实行“尽责免责”原则,在贷后管理中要保留检查工作底稿归档管理,非现场系统检查也要保存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检查痕迹,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和由于贷后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信贷风险。
三、深入现场调查,确保资料真实。贷后检查要真正深入车间库房,面见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或企业上下游客户,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产品销售、货款回笼、市场变化、对外纠纷、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生活习惯、爱好等方面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企业纠改问题,有关情况应作详细纪录,同时要及时报告支行领导和分行相关部门。
四、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客户经理掌握企业大量信息数据,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企业许可不得外泄。对行内的相关信息包括贷款审查审批等流程环节,上下级行相关问题沟通、补充完善资料,审批书、利率变化、服务收费等内容在贷款发放前不得对外和行内无关人员透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责任人。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MailTo:tbankw@163.com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