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有效化解案件风险的通知》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员工投资股市相关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部署和要求,工行湖南郴州分行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组织实施办法和排查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全辖扎实组织“3+1”(即非法集资、飞单销售、存款失踪和非理性的股市投资行为)案件风险排查,有效防控案件和风险事件,保障业务经营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全辖排查活动组织有力、实施有效。
开展“3+1”案件风险和风险事件专项排查,是总行、省分行根据当前业务发展和案防形势所确定的立项,也是今年下半年员工异常行为常规排查的工作重点,意在通过排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严防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外部输入性风险。为确保“3+1”专项排查活动有序、有效推进,该行确定由市分行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排查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各支行、市分行各部门配合实施。要求各支行、市分行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对辖内员工思想行为动态进行全面、深入摸底、分析和排查,确保专项排查活动序时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排查重点,推动员工执行规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该行要求各支行、市分行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抓好“3+1”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3+1”案件风险和风险事件排查纳入三季度案件防范和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工作重点。按照总行、省分行开展“3+1”案件风险排查和上半年案件防范工作会议相关提示,将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敏感人员作为重点排查的岗位;将员工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充当资金掮客、违规担保、经商办企业、超出个人经济实力投资股票和贵金属等作为重点排查的异常行为;将社会人员在该行营业场所或周边非法集资、兜售非法投资产品,行内员工亲属、朋友及该行辞离职人员介绍或带领客户办理业务等作为重点关注的异常现象;将45类异常行为情况作为信息采集线索,纳入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日常关注的重点。抓好员工的正面引导、理性投资与消费、案防警示等思想教育,促进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和依法合规操作,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强化责任分工,推动案件风险排查聚焦到点、防治到面。
该行要求各支行、市分行各部门“一把手”对“3+1”专项排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责任分工,市分行、支行行长负责排查本行行级领导、辖内机构正职管理人员的异常行为;市分行、支行副行长对分管专业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排查分管部室正职管理人员的异常行为;市分行、支行内设部门、基层网点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网点全体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并对本专业、本网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负管理责任;市分行纪委书记、支行纪检委员积极协助本级行“一把手”负责排查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工银规章[2015]144号)要求,盯紧客户管理、账户管理、U盾管理、对账管理、网点管理等关键点,加强“三道防线”建设,筑牢柜面业务风险和案件管理堤坝。
四是强化外访内查,推动员工从业操守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该行认真落实总行、省分行排查立项要求,将“2015下半年常规排查”与“3+1”案件风险排查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员工及时进入《员工思想行为分析系统》签订《员工遵章守纪承诺书》并完成自我评价,要求员工直接领导对所管理员工认真作出领导评价。与此同时,该行为全面掌握排查情况,向各支行、营业网点和市分行机关部室等管理人员正职发送了问卷调查表,向全辖员工发送了《郴州分行员工投资股市等相关风险自查表》,向各支行、市分行机关各部门发送了《郴州分行员工投资股市等相关风险排查汇总表》。7月份,全辖机构通过案防会、员工家属聚会、个别交流和谈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员工思想行为情况;各支行走访公安、社区、工商、证券和企业单位,排查员工对象。有力促进了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合规操作意识和案件防范意识,也促使员工在行为规范方面,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员工行为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为促进全辖机构“3+1”案件风险和风险事件专项排查活动有效开展,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排查活动“横到边”、“竖到底”。该行纪委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行案件风险排查制度规定,在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全辖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向全辖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的同时,扎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从7月中下旬开始,该行纪委书记甘波带领分管部门负责人深入各支行和一线网点,开展支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对各支行组织“3+1”排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与支行、网点负责人和员工进行谈话了解64人次,组织问卷调查36人次,谈话记录均由排查人和被排查人双方签字并留存备查。通过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各支行“3+1”排查工作的组织与落实。目前,该行“2015年下半年常规排查”员工承诺书签订、自我评价和领导评价分别完成93.87%、91.49%和90.34%;“3+1”案件风险排查活动也按序时要求,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风险排查活动不搞应付、不走过场。
该行要求各支行、市分行各部室明确排查工作任务和职责,将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排查工作责任制,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据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职责进行责任认定,并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排查工作不认真、排查责任不落实、应排查未排查、应发现未发现、搞应付、走过场、流于形式而今后发生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总行和省分行相关要求,对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严肃问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台账,密切关注异常行为员工动态,跟踪相关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和关注对象帮扶工作到位。 (内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