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湖南郴州分行针对外部冒领、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风险安全教育力度,严格执行业务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把特殊业务、关键环节制度执行关,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客户存款安全不受侵害。
一是严把风险警示教育关。支行、网点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风险警示教育,不厌其烦、反复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视制度如生命,严踩制度红线,将制度执行到每项业务操作环节,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柜员人,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二是严把客户风险提示关。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提高警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注意观察提醒客户。凡客户办理业务有人陪同的,务必准确识别客户本人,提示客户所有业务必须由自己本人独自办理,陪同人员在一米线外等待;在开户、网银注册、U盾申领等高风险业务办理完毕时,经办柜员需向客户明确提示风险,妥善保管好卡片、U盾、密码器,不要交给他人,也不要泄露自己的密码;各自助设备网点,在显目位置张帖民警提示标牌,提示客户有事请拨打“95588”或“xx”民警电话,不要相信其它张帖物,以免上当受骗。
三是严把客户信息保密关。客户在银行的帐户、存款、电话、地址、身份等信息是客户的隐私,要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各网点严格落实“一米线”制度,确保客户本人单独办理账户开立、网上银行注册、大额汇款、U盾、电子密码器领取和输入密码等业务,严禁陪同人员参与办理。单位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预留银行印鉴的设立、变更,空白重要凭证的购买,由单位有权人办理,并按要求做好尽职调查,确保帐户真实有效。
四是严把客户意愿真实关。各网点为客户办理新开户、电子银行注册、U盾密码重置、领取U盾或电子密码器等业务,必须由客户本人办理,认真审核业务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的,严格执行“本人办、交本人、本人签”原则,不得由他人代理、换手传递。现场管理人员审核时,直接询问客户所办业务种类,确认客户办理业务的真实意愿。对在我行已开立对公账户并再次申请开户的客户,如系统原开户资料和客户新提交资料信息不一致,须双人上门尽职调查,由单位负责人在尽职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客户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五是严把客户帐务核对关。各行严格落实对账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的方式、频率开展银企对账,确保应对尽对,对未达帐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查清。切实加强异地对公账户双线对账管理,同时发送客户预留的本地对账地址和客户注册地址,客户未按期反馈回执或结果不一致的,要进行面对面的委托对账,面对面委托对账后回执仍无法收回的,异地账户开立行要安排专人赴单位注册地址进行面对面对账。(运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