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行湖南郴州分行按照总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操作风险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省分行《关于做好监察专业操作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内部欺诈”和“员工检举揭发类信访比率”、“员工行政处分类违规率”三个指标,以学习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和组织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为契机,认真落实风险监测和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积极推动惩防体系新五年规划组织实施。该行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了《郴州分行关于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强调以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督为保障,从作风建设、教育机制、制度建设、监督制约、改革创新、惩治腐败、组织领导等方面整体推进,提出工作要求,细化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列出任务清单,制定管理和考核办法,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有效融入业务经营各个领域。
二、持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该行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把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合规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上半年,通过上挂内部网讯、发放书籍等方式,重点组织了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公报、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总行《廉洁自律和案防履职警示教育读本》的学习,持续开展廉洁文化“进领导层、进办公室、进网点、进员工家庭”等“四进”活动,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对新提拔的19名管理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强化廉政案防目标管理。该行组织全辖员工一一签订2015年廉政和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支行、市分行各部室案防联络员和合规经理,确保案件防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继续落实廉洁自律与案防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完成各级管理人员在线填报廉洁从业报告工作,组织支行行长、部室经理廉政案防履职报告81人次。重新修订了《郴州分行案防重点监控(关注)行管理与实施办法》,研究确定了2015年“内控案防重点关注行”,对2014年案防关注行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案防责任区承包制和廉政案防风险金挂钩奖惩制度,落实部室与联系行业务发展、案防责任等挂钩绩效考核,促进支行、机关部室业务发展与案防工作有效联动。
四、认真组织员工行为动态排查。该行按照省分行《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抓好“规定动作”落实,成立了员工行为动态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常态化、长效化。立足“从人到事”、“以事找人”,建立健全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台账和分类账。按时完成了“2015年上半年常规排查”,排查覆盖面100%,承诺书签订、自我评价、领导评价完成率100%。通过“内部了解”、“社会走访”、“以事找人”和“举报核查”等途径,全辖机构共确定关注对象5名并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做好了4名员工处分限制期到期解除工作。
五、加强信访管理和考核。该行纪检监察专业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郴州分行2015年纪检监察专业考核办法》,将信访及时核查、调查纪律、属地管理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按季考评排位,直接与支行纪检委员季度绩效相挂钩;对2010年-2014年期间的1起举报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要求全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六、强化执行力评价和考核。该行以省市分行重要会议精神、行长办公会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和临时性中心工作、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意见等贯彻落实情况及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查处情况等为检验执行力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执行力督查办法,成立了执行力督查领导小组。上半年,由监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内2个支行执行力情况进行了督查。
上半年,该行认真确定报告期内风险监测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措施,加大对专业条线管理和考核力度,“内部欺诈”等三项指标值实现“零”目标, 其中“员工检举揭发类信访比率”和“员工行政处分类违规率”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风险监测效果明显。(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