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做好风险防范工作,2015年6月5日,工行湖北分行营业部发文对“员工四类违禁行为”向全辖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全辖员工引以为戒,珍惜职业生命,自觉遵章守纪,以净化全辖经营环境,促进全辖各项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关于员工参与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及经商办企业活动的风险提示。该行指出:作为银行员工,严禁从事各类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是银行从业者最起码的工作底线和道德准则,也是维护银行信誉的最根本保证,如果员工违反了此项规定,银行将失去信誉,各项业务的开展将无法得到保证。
关于员工违规参与融资融券,上班时间炒股、炒基金、炒黄金等,及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的风险提示。该行指出:尽管当前证券市场火爆,但火爆中也蕴藏着潜在的风险,如果银行员工违规参与融资融券,上班时间炒股、炒基金、炒黄金等,一是极易造成巨大亏损,从而诱发更大的违规甚至犯罪行为,给银行造成巨大的声誉损失,并葬送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二是违反劳动纪律,影响正常本职工作;如果员工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则违反了信贷政策,极易造成风险隐患,导致产生不良,使银行资产受损。
关于私自销售金融产品、代客理财等违规行为的风险提示。该行指出:银行员工如果出现此类行为,一是违反行内纪律;二是扰乱了银行正常的经营秩序;三是极易使客户利益受损、银行利益受损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也会使员工自身利益和职业生涯受损,是一种三方利益俱损的得不偿失的行为,因此应绝对禁止,不得越雷池半步。
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引发道德风险的风险提示。该行指出:由于银行所具备的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属性和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交往的特点,决定了银行业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现象。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就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利诱,从而套取银行资金,使银行的资产遭受巨大损失,对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也构成巨大威胁。因此,要求全辖员工,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员工行为守则》,切实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