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财务会计部(201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收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省行文件要求,我行进一步落实对经费其他应收款项的清理工作,经过财会部、风险部、房信部、办公室、保靖支行、凤凰支行等行部共同努力和联动配合,截止5月底,共清理其他应收款40笔,清理笔数占比75.47%,清理金额837378.57元,清理金额占比50.66%。其中清理员工临时借款10笔,金额186237.23元,上年末挂账全部清理完毕;清理待结案诉讼费25笔,金额565306元,账龄三年以上挂账的待结案诉讼费全部清理完毕;清理预付其他款项2笔,金额16900元,该科目挂账全部销账;其他应收款项上年末挂账4笔,均为三年以上历史性挂账,本次清理了3笔,销账金额68935.34元。
本次应收款项清理尤其是超期挂账清理,工作难度大,挂账时间跨度长,遗留下的大部分超期挂账都是历史性挂账,经过历次清理都未能销账遗留累计而成,我行组织人员通过逐笔调阅相关科目明细账、挂账依据、手工台账、原始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走访,对各笔挂账情况进行了核查,明确各笔应收款挂账内容及事由,并将清收责任明确到部门、支行及各责任人,大力催收能回收的应收款项,对于超期诉讼费挂账,将每一笔挂账金额明细到每位贷款客户,按各相关贷款客户,一一核实其贷款偿还核销及诉讼费偿还核销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不良待结案诉讼费报省行资产保全部进行核销,本次应收款清理取得较大进展,主要因为: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接省行通知,我行高度重视本次经费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了以分管行领导丁绍文为组长,财会部经理符艳玲为副组长,财会部各挂账归口部门及责任部门为清理小组成员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会部牵头督促各挂账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清理工作,并在全行财会工作会议上将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行文件执行清理,确保清理结果全面提升。
二是加强配合,认真落实。为督促各部门加快清理进度,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我行切实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财会部对我行每笔其他应收款挂账情况进行梳理说明和分类整理,形成清理明细表,与清理工作通知一并以经费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工作联系函和邮件形式下发给对口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同时为更好落实清理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在清理工作后期我行专门召开了经费其他应收款清理工作协调会,由财会部牵头,主管财会行领导、主管风控行领导及挂账责任部门参加,会议根据清理落实情况决定安排资产保全工作人员专人实地跟踪省行对我行不良待结案诉讼费核销处置流程,确保不良待结案诉讼费在5月31日前处置到位。
经过本次专项清理,我行转销了大部分超期其他应收款项,遗留小部分款项因实际情况需要继续挂账,我行将借此专项清理契机及时分析问题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持续进行经费其他应收款项日常清理。
一是加强财务审批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挂帐授权审批制度,并将其列入会计重点自查和检查范围,完善挂账流程和手续,严格审核交易实质和挂账必要性,严控挂账金额和时限,明确责任人,把好入账关,杜绝随意挂账。
二是加强日常核算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诉讼费按照各贷款客户分别明细入账,真实详细反映每笔挂账内容及权责关系,有利于日后对账和清收。二是定期进行其他应收款项的对账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清理人,及时掌握应收账款的资产质量信息,加大清收力度,避免形成损失,对形成呆账不良的应及时督促处理,避免有账无实长期挂账,虚增资产。
三是加强后续清收管控。建立其他应收款清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催收,每个月末、季末、年末必须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财会部门要定期通知归口部门、挂账部门及责任人,对每笔挂账明确清收时间,限期清理,及时转销,消除和避免长期挂账现象,同时对各名目挂账进行追踪监控,避免财务资源的长期低效占用和风险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