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行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行湖南郴州分行确定了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从抓守纪、教育、排查、作风、责任、考评、监督、查处等八个方面入手,围绕“四要两确保”总要求,强力推动年度廉政案防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抓守纪,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该行根据总行、省分行有关严格劳动纪律和会议纪律管理要求,率先在市分行本部实施了劳动纪律和会议纪律规范化、刚性化管理与考核,坚决纠正软弱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坚决克服目无组织、不守规矩的现象。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全辖员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廉洁从业纪律,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增强大局意识、执行意识、规矩意识和合规意识,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团结奋进、和谐协助的团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分行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抓教育,持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该行要求全辖机构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把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合规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年内,重点组织好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公报、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总行《廉洁自律和案防履职警示教育读本》的学习,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委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持续开展廉洁文化“四进”活动,继续落实集体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约见谈话制度,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风清、气正氛围。
三是抓排查,有效提升员工异常行为掌控力。该行按照省分行《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办法》、《员工行为动态工作问责办法》、《员工行为动态排查工作重点监控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员工行为动态排查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定动作”要求,切实加强排查流程督导与检查。成立了由市分行行长任组长、副行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员工行为动态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常态化、长效化。在全辖机构和市分行本部统一建立健全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台账和分类账,立足“从人到事”、“以事找人”,按照省分行排查立项,落实排查责任不代办、落实从属关系不失控、落实违规采集不隐瞒、落实排查时间不拖延,将《员工思想行为分析系统》管理和各类排查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范围,对排查逾期、代人操作、排查失控、隐瞒违规等行为,按员工从属关系追究管理人员责任,不断提升风险掌控力,真正掌握案防工作的主动权。
四是抓作风,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效能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日前,该行根据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机关部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原《郴州分行基层机构民主评议市分行机关作风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按季度组织测评和通报,对评议得分排名前三位、后三位的部室(中心)直接纳入季度绩效考核。以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效能建设、促进业务发展为主题,加快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体制建设步伐,更好服务基层,服务客户,服务全局,不断推进该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抓责任,推动惩防体系新五年规划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前,该行结合自身实际,重新修订了《郴州分行关于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强调以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督为保障,从抓作风建设、构建党风廉政教育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整体推进,提出了工作要求,细化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列出了任务清单,制定了管理和考核办法,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融入业务经营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六是抓考评,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该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郴州分行2015年纪检监察专业考核办法》,确定了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了考核项目,明确了考核重点,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专业“创先争优”活动,按一级支行、城区二级支行两个序列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并排名,将综合考评得分、排名情况与各支行纪检委员或副行长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以考评为抓手,推动支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提升专业人员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七是抓监督,强化执行力评价和考核。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力,该行制定执行力督查办法,成立了执行力督查领导小组。以省市分行重要会议精神、行长办公会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和临时性中心工作、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意见等贯彻落实情况及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查处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对辖内支行、市分行各部室(中心)执行力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传达贯彻市分行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或贯彻落实意见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发现一起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二次发生类似情况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诫免谈话;对部署不力,执行效果差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降低工资等级、调整岗位、降级、解聘职务和解组班子等措施,确保市分行党委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落实。
八是抓查处,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质量。该行根据总行、省分行案件防范和案件查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郴州分行案防重点监控行管理与实施办法》,要求专业部门切实加强整改督导,确保整改质量。继续坚持“以查为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行党委十五条落实意见情况指令性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违规理财特别是“飞单”问题,违法放贷,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和经商办企业,诈骗和挪用银行或客户资金,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客户经理违规操作行为,对虚增抵押物估价、虚造假工资证明、虚假贸易合同和抵押物转移等导致贷款劣变的,按照省分行“三个一律”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重点解决链条不完整、量纪不平衡等问题,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质量。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