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总行和省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工行湖南郴州分行纪委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分行2015年度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
一、继续开展指令性项目执法监察。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总行《关于切实改进总行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省分行《关于切实改进省分行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在全行的认真落实,形成纠正“四风”常态,按照总行要求,继续将其作为指令性执法监察项目。重点检查与规定密切相关的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科目财务费用使用的合规性;人力费用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员工绩效分配及专项费用发放情况;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和庆典表彰、文件简报精简情况等。
二、切实做好指导性执法监察项目。按照省行执法监察要求,选择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后评价。突出重点项目,对采购实施、现场监管、验收入库、使用管理、质量跟踪、服务评价等情况进行检查,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内外勾结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继续加强集中采购日常监督和不良行为供应商排查。一是抓好集中采购日常监督。要强化对集中采购审查委会会议议程的全程监督,改变“听会”等被动监督方式,对会议研究的项目早介入、早准备,提高现场监督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大不良行为供应商排查力度。以执法监察为切入点,对所查机构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直接排查;充分利用高检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系统,排查发现存在行贿问题的供应商;针对一些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做好跟踪检查。发现不良行为的,要及时按程序纳入禁入名单库管理,每半年应向省分行报送一次排查情况报告,省分行将适时对各机构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三是严格执行不良行为供应商解禁流程。认真评估申请解禁供应商的整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按流程报省分行审批,并向总行报备后,予以解禁并做好后续管理。
四、对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积极完成年度监察任务。不打折扣的按照总行、省分行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完成指令性项目。同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有选择地开展指导性项目执法监察。现场检查前,要认真拟定实施方案和现场检查提纲,并对监察组成员进行事前培训,统一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做到组织严谨、程序规范、实施有序。二是坚持“以查为主”的思路。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项目实施前不打招呼,临时确定被监察行,临时确定监察组成员,临时指定组长和主查人,以确保执法监察的随机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真督实查,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认真做好数据统计、问题核实、调研分析、情况通报等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的遏制、治本作用,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责任人或存在瞒报、漏报问题的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四是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整改。对于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监察机构和有关责任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清单,明责任,定措施,限期整改,对账销号。整改工作中要注重整章建制,从制度层面定规矩,体现出执法监察的效力。市分行在年度落实责任制考评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