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下午16:30时,客户李女士来泉塘支行柜台称其本人银行卡并未签约任何证券基金账户,但是其手机收到短信通知账户里面的资金全额购买某基金公司基金。李女士表示对此有疑问,要求柜台员工给出解释。
柜员首先查询客户银行卡明细,发现客户账户4月24日当天有两笔交易:第一笔显示:基金返利0.7元;第二笔显示:基金购买15237.00元。此时账户余额显示0.35元。且该两笔交易的对方账户均为某基金公司对公账户。柜员从流水未看出任何异常,故反复询问客户是否有签约、购买、自动扣费等账户签约行为,客户均表示没有。
业务主管知晓情况后,先在证券系统中查询客户资料,显示确实无任何信息。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查询到该基金公司联系电话进行联系,将情况反映后,答复是客户在网络上泄露了个人信息,不法分子利用客户信息注册与客户同名基金账户,将客户银行卡的资金转入注册的基金账户中,套取客户资金。得知这一情况后,业务主管迅速通知客户并告知处理办法,力求在第一时间帮客户挽回资金,减少损失。事后,李女士对网点工作人员积极处理事情的工作态度表示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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