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案件防控及整改重点联系行制度》的规定,建行长沙湘江支行明确了2015年案件防控和整改工作的重点联系行,在总结以往年度执行该项制度情况的基础上,对重点联系行做好本年度的案件防控和整改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严格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以不发生案件和重大违规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本年度案件防控工作基本目标。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重点联系行要认真剖析本单位重大违规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涵盖其他相关业务部位的全面案件整改方案,报湘江支行备案。
三是明确报告制度。重点联系行对省行《加强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湘江支行2015年“双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案防工作例会情况、重大工作动态、工作中的体会与思考等随时向湘江支行报告。每季必须书面报告案件防控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年末必须书面报告总结情况。
四是明确排查要求。重点联系行要严格执行排查包干负责制,年度内至少开展四次员工行为排查,排查要有针对性,力求实际效果。重点排查内容为《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所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五是明确督导措施。湘江支行将对重点联系行采取差别化的督导措施:业务部门开展的所有检查,应将重点联系行纳入重点检查范围,100%覆盖重点联系行;纪检监察特派员必须加大重点联系行的监控力度,保证60%的时间在重点联系行;纪检监察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年底要对重点联系行的案件防控和整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