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湘处非办字〔2015〕2号)和省行布置,同心路支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活动。
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排查意义。
举行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学习开展专项排查文件精神,使员工深刻领会此次排查活动的意义,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扎实做好相关业务的风险排查。
(一)、利用自查和互查的方式组织员工全面开展涉嫌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主要排查:员工是否参与各类非法集资,或非法集资中介活动,或为非法集资中介提供便利;是否挪用贷款资金用于民间借贷;是否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或协助上述机构高息揽储、高息放贷;是否以向企业或个人支付高息、佣金等违规方式揽储;是否违规代客户投资理财,或理财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出借本人账户或借用客户账户办理业务,为企业或他人提供过渡资金;是否允许或纵容非本机构人员进入本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非法集资等活动。
(二)、组织员工开展对本机构进行涉嫌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主要排查:机构是否参与各类非法集资,或非法集资中介活动,或为非法集资中介提供便利;是否以向企业或个人支付高息、佣金等违规方式揽储;是否违规代客户投资理财,或理财资金流向民间借贷;是否员工允许或纵容非本机构人员进入本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非法集资等活动。
(三)、开展业务流程潜在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内外部人员勾结,代理理财、转移企业客户资金;是否有利用银行结算网络从事民间借贷;是否有违规使用业务用章的情况。对重点业务产品进行排查,重点对涉嫌民间融资企业或个人多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手段进行资金划转,规避柜面监测。
通过以上行为排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风险防范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