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根据省行《省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责任清单内容》及省行《2015年“双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湘发〔2015〕29号)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分行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制定《湘西自治州分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责任清单考核内容和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分行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欧学军任组长,副行长、纪委书记丁绍文任副组长,其他行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副行长、纪委书记丁绍文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部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制订年度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责任和主要措施。
二、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州分行各支行及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辖内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明确责任目标。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经营管理,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三是严格贯彻总行党委“三个坚持”和省行“四个规范”要求;四是认真落实和推进各项案件防控及“双基”管理工作措施,强化两个责任,抓好五个落实,实现“三无”目标;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及总行、省行和州分行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
四、细化责任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加强案件查防、强化廉洁合规教育、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选人用人、严肃执纪问责、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就、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及双基”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信贷资产质量、会计核算质量、内外部发现问题及监管处罚、在上级行内控评价对应指标的排名、员工行为管理、各类风险事件及“双基”其他履职要求落实等)。
五、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二是落实六岗位案件防控“双基”管理工作责任;三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责任书》;四是抓好教育宣导落实;五是抓好专项治理落实;六是抓好风险管控落实;七是抓好激励约束落实。
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州分行将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认真履行执纪查处之责、监督问责之责、教育警示之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双基”管理规定动作和责任清单考核内容,推行季度考评、年终总评的办法,对责任目标和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评以及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实现“三无”目标的机构和领导人员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