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1月4日周日上午10点多,一名年轻女子拿着身份证走到我柜台要求办理借记卡。我受理了该女子提交的开卡申请书及二代身份证件。经身份证鉴别仪和公民身份核查系统核查,其提交的身份证件真实,核查结果正常。但在对证件审核过程中,我发现该女子外貌特征与身份证件照片稍有差别,便向其详细核对包括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该女子均能准确回答。出于职业敏感,我当时就启用“按客户编号查询帐号”查询该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情况,其中有两张卡里面的金额比较大,而此时这女子居然不知道自己的资金情况,职业的警惕性使我再次对证件照片与本人进行了认真比对,此时我非清晰的判断该女子所持有身份证件非本人,于是我将此情况汇报了副行长及支行业务主管,两人在对持身份证女了及本人进行仔细甄别后也认为客户相貌与身份证照片确实存在稍许差异,遂向客户提出异议并告知其冒用他人证件属非法行为, 但此时该女子坚称身份证为其本人所有,并扬言找警察都不怕。前后僵持了10多分钟后,支行副行长果断地拨打了110的报警电话,经警方用相关系统查询身份证件及关联人信息后确认,该女子所持身份证件为其她人的身份证件,其在开卡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工作单位等均为虚假信息。警方遂以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为由对其予以拘留处罚并将对其做进一步调查。此类事件提醒大家,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业务非常重要,在核查身份时,尤其要对持外地身份证开户,并且在询问过程中过度紧张与淡定的客户要格外注意,不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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